HoneyBunny 发表于 2012-2-20 16:36 哈哈,后悔也来不及啦,香香已经有主咯~
ownone 发表于 2012-2-20 16:46 那是一道风景,以前是,现在是,以后也是。
边城浪子 发表于 2012-2-20 16:52 勇敢的发扬,名花虽有主,咱也要松土的精神 守株待兔
HoneyBunny 发表于 2012-2-20 17:00 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拆散我二姐和二姐夫!
边城浪子 发表于 2012-2-20 17:16 二姐夫只是个名号 谁当都可以
沫之夏 发表于 2012-2-20 17:23 我也想看看香香美美的样子了~
HoneyBunny 发表于 2012-2-20 17:25 那不行,二姐夫只有一个,香香说是谁就是谁!
边城浪子 发表于 2012-2-20 17:33 赶紧参加活动啊 香香的黑框眼镜很给力,仅次于当晚的某mm的蓝色眼镜
沫之夏 发表于 2012-2-20 17:44 额~ 看来你迷上香了~
边城浪子 发表于 2012-2-20 17:48 不好意思 请叫我偷心的贼,学艺不精,正在挨打中。。。
沫之夏 发表于 2012-2-20 17:51 有木有哭得很有节奏~
边城浪子 发表于 2012-2-20 17:52 有些节奏,不过不识谱,不知道能不能谱成一曲新的忐忑
沫之夏 发表于 2012-2-20 17:53 可以的,加一点点的辣椒水~
边城浪子 发表于 2012-2-21 12:05 你想弄死我啊。。。 太狠了
香777 发表于 2012-2-21 13:48 哈哈 师妹 别忘了跟你二姐夫要好处费
边城浪子 发表于 2012-2-21 16:31 哎呀,当事人现身了 鸡冻啊
星_星 发表于 2012-2-21 21:29 都说漂亮,从没见过pp。。。
香777 发表于 2012-2-21 21:05
边城浪子 发表于 2012-2-22 12:25 这个你老不参加活动怪谁捏 发PP得当事人同意啊,要不然会告我侵权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