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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sightinto 发表于 2012-9-19 23:21 我不需要,理由只是给别人听的。
牡丹 发表于 2012-9-19 23:02 需要的
insightinto 发表于 2012-9-19 19:31 分手不需要理由吧? 没感情了, 就分了,
聆风 发表于 2012-9-19 18:59 反正我周围许多人把口香糖当成是没事嚼着玩的 比如在公司里 干活干累 嚼个玩玩 给糖就像给烟了 大家消遣 ...
牡丹 发表于 2012-9-19 16:59 分手还不是因为做错了什么
牡丹 发表于 2012-9-19 14:49 是吗,我不会这么想
insightinto 发表于 2012-9-19 16:00 看对眼了 做什么 不是重点。
牡丹 发表于 2012-9-19 14:49 额。。但是见面给这个,总有点。。
insightinto 发表于 2012-9-19 10:01 咀嚼 可以让人放松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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